|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|
| 日期: 2012-01-21 字体显示:大 中 小 |
第一部分:部门基本情况
(一)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
1、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2、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
3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
4、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
5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
6、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
7、受托承办全市其他房改资金业务;
8、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;
9、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对违规缴存单位进行处罚。
(二)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人员设置情况
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。内设归集管理科、计划信贷科、财务会计科、稽核科、信息科、办公室、同安管理部。中心人员编制42名,核定非在编雇用人员18名。
第二部分: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
2012年部门收入预算数为1146.96万元,其中:政府性基金1146.96万元。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数为1146.96万元,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146.96万元。
第三部分: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
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6.96万元。包括基本支出经费712.6万元,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;项目支出经费434.36万元,主要用于大型设备购置、业务设备运行维护费、印刷费、宣传费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、档案库房租赁、执法费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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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.xls ·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数预算表.xl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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